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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被判放流5亿虾苗! 省检察院公布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非法捕捞被判放流5亿虾苗!+省检察院公布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信息)

2025-02-13人已围观

非法捕捞被判放流5亿虾苗! 省检察院公布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

"《守护生物多样性:广东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与生态答卷》

在全球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节点,随着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盛大启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重磅登场,亮出了一批极具分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这一批精心遴选的案例共计 8 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5 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3 件,宛如一面多棱镜,全方位折射出广东省检察机关为守护生态所付出的努力与卓越成效,其涵盖的生态空间纵横天地,从广袤天空、坚实陆地到深邃海洋无一遗漏;保护对象更是丰富多样,无论是无脊椎动物、灵动鸟类、哺乳巨兽等珍稀濒危动物,还是肩负重要生态功能的珍稀植物与葱郁林地,像中华白海豚、中华穿山甲、省鸟白鹇、红树林这些极具地域特色的物种和生态要素,都被稳稳护在司法羽翼之下,生动展现出广东检察机关建设绿美广东的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深厚功力与斐然成绩。

这批案例恰似一把精准的天平,巧妙平衡着惩治与修复、刚性与温度,既有对蓄意破坏生态、造成严重恶果的违法行为人果敢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的大胆探索,以高昂违法成本敲响生态警钟;又有对无心之失伤害野生动物、且生活困窘者贴心适用劳务代偿的人性关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既以雷霆手段严格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又以长远目光着眼于对问题源头治理的监督推动,力求斩草除根,护生态长治久安。

一、湛江市麻章区:守护红树林湿地,共筑生态屏障

基本案情:在湛江市麻章区那片珍贵的红树林保护区内,一抹检察蓝敏锐洞察到诸多违法乱象:非法狩猎的身影悄然穿梭,生活垃圾肆意倾倒,家禽违规养殖,污水直排入海,如同给这片湿地生态划开一道道伤口。 为了让红树林湿地重现往日生机,麻章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精准发力,分别向镇政府、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郑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这一纸建议恰似冲锋号角,收到后,四部门即刻高度重视,协同作战,一场联合整治行动如火如荼展开。 他们不辞辛劳,清理堤坝长度长达 2000 米,动员村民齐心协力清理红树林内堆积如山的垃圾;精心组织、规划并成功申请通明渔港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豪掷 15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污水处理管网设施,让污水有处可去,还港口一片洁净,清理杂物垃圾与废弃船舶,同步对海岸线及红树林保护区域进行深度清洁;并且深入沿海村庄,开展 “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题宣传活动,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深深植入群众心间,唤醒大家沉睡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典型意义:湛江市检察机关宛如生态侦探,依托刑事案件抽丝剥茧,深挖公益诉讼线索,以红树林湿地系统保护为着眼点,全面排查问题症结。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这一有力 “催化剂”,督促行政机关紧密联合履职,成功撬动 “行政履职 + 司法保护” 的高效工作格局,如同一道坚固堤坝,有力遏制了人为占用、破坏红树林湿地的不良现象,为湿地生灵撑起一片安宁天空。

二、江门台山市:亮剑休渔期非法捕捞,护航海洋生态

基本案情:时光回溯至 2020 年 5 月至 8 月,那是我国南海海域休渔的关键时期,海洋生物正享受着繁衍栖息的宁静时光,然而,廖某某与林某某却心存侥幸,暗中合谋,串联起三十多艘渔船船主,悍然出海,展开大规模非法捕捞行动,疯狂掠夺水产品达 371 余吨,从中谋取巨额利润,严重扰乱海洋生态秩序。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果断出击,将此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查办,与农业农村局等行政主管单位紧密携手,深度研判沟通,为侦查取证精准导航,同时对侦查活动、行政执法活动全程同步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经公开招标,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运用科学模型与海量数据测算,廖某某、林某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径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总价值高达 4809.1608 万元,令人痛心疾首。 从增加水域种群数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系水域生态平衡以及现实可行性等多维度综合考量,鉴定报告郑重给出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增殖放流斑节对虾苗 54649.55 万尾。 2021 年 4 月 23 日,检察机关毅然对廖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全程坚定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郑重宣判:若廖某某、林某某等人无法按期完成放流任务,责令其支付相应费用至市财政局指定的环境修复账户,专款专用,只为修复涉案海域那千疮百孔的生态环境。 2022 年 8 月,在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诸多相关单位的共同见证下,经过精心适应性处理的 54649.55 万尾斑节对虾苗欢快地游入涉案海域,如同一场盛大的 “回家” 仪式,为海洋生态注入蓬勃生机。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宛如生态卫士,巧妙整合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两大职能,如同双剑合璧,同步推进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流程,依托专业力量敲定科学合理的生态修复方案,依法依规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出一套漂亮的 “组合拳”,既严惩违法犯罪,让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又全力修复海洋生物多样性,为中华白海豚等珍贵海洋物种繁衍营造安全港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海洋生态重归和谐律动。

三、广州市增城区:严惩非法捕猎,捍卫野生动物家园

基本案情:在广州市增城区的办案日常中,检察机关发现一条令人痛心的线索:自 2018 年 12 月起,曾某某等四人宛如贪婪的 “猎手”,多次动用气枪、红外线热成像等先进器械,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只为满足一己口腹之欲。 即便在相关《决定》明令禁止之后,他们仍不知悔改,肆意妄为,直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再次非法狩猎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截获,缴获鸟类死体 2 只,以及猎枪弹、钢珠弹、钢箭等作案工具。 经专业鉴定,涉案的 2 只野生动物赫然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依据严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核算,其价值共计人民币 10000 元。 检察机关明察秋毫,认定曾某某等人长期以食用为目的,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非法捕猎行为,性质恶劣至极,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严重危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这一法律利剑,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果断对曾某某等四人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明确:判令被告曾伯聪、朱文科、张念川、赖配伦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人民币 10000 元,并追加惩罚性赔偿费人民币 30000 元,让其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同时判令四人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以正视听。 在检察机关耐心释法说理教育下,四名被告如梦初醒,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真诚悔改,并迅速积极履行相关责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宛如生态先锋,积极践行民法典绿色原则,勇闯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 “无人区”,依法大幅提高生态破坏违法成本,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向违法行为人,使其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同时,通过这一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在心底筑牢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意识防线,凝聚起全社会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地球家园的磅礴力量。

四、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温情司法,以劳务代偿修复生态

基本案情:2020 年 7 月下旬,在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农户苏某因一时疏忽,酿成大错。 为防止鸟类啄食自家菜地内的无花果,在未办理狩猎许可的情况下,他擅自在菜地四周挂设捕鸟网,未曾想,这一张张 “死亡之网” 导致多只鸟类不幸挂网身亡。 经专业鉴定,死亡鸟类中竟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斑头鸺鹠和红角鸮,还有国家 “三有” 保护野生动物 17 只,损失总价值高达 35500 元。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苏某满面愁容地告知办案人员,他与妻子平日仅靠务农艰难维持生计,因身体欠佳多次入院治疗,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实在难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检察机关在了解核实实际情况后,秉持人性关怀,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依法向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促成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与苏某签订《劳务代偿协议》。 根据当地非全日制工作有关工资标准精细折算,约定由苏某承担为期 46 个月的环境清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劳务工作,由三江镇六联村委会及三江镇林业站负责全程监督和管理,检察机关还不定期回访,确保执行到位。 截至目前,苏某已兢兢业业履行 25 个月劳务工作,每周不少于 12 小时。 自 2020 年以来,该县非法狩猎犯罪案件数逐年稳步下降,到 2022 年,已实现该类型犯罪零发生的斐然佳绩。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宛如生态暖心人,积极落实《决定》要求,大胆探索由侵权人提供一定期限的环境资源公益劳动,以代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的创新模式,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诠释得淋漓尽致。 这一举措把司法的温度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完美融合,恰似春风化雨,滋润人心,为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积累宝贵经验,为丰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体系添砖加瓦,让生态保护既有力度又有温情。

【记者】孟健

【通讯员】粤检宣

【作者】 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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