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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事件调查实录

2025-04-27人已围观

【青岛天价虾事件调查实录】

游客遭遇价格陷阱:38元/份秒变38元/只

国庆黄金周期间,南京游客朱某与四川游客肖某在青岛"善德烧烤"店遭遇消费陷阱。据市北区物价局通报,该店通过模糊标价手段,将标价38元的海捕大虾由"份"变"只"收费,致使两桌游客分别被索要2175元和1338元餐费——这相当于青岛普通餐馆同类菜品价格的20倍。

监控录像显示,涉事商家菜单存在系统性设计漏洞:在"海鲜类"栏目仅标注数字价格,却在"主食"栏底部用6号字体注明"按个计价"。这种刻意分离的标注方式,使98%的消费者在点餐时难以察觉计价规则。

执法真空:多部门推诿加剧矛盾

当受害者拨打110报警后,现场民警以"价格纠纷不属管辖范围"为由离场。而物价部门夜间值班人员则以"市场定价已放开"拒绝介入,形成长达4小时的管理真空期。值得注意的是,在店主持棍威胁游客期间,出警记录显示公安系统仍将此定性为"普通消费纠纷"。

迫于安全压力,两家人最终支付2000元与800元"餐费"才得以脱身。事后统计显示,该店近三个月通过类似手段已获利超12万元。

处罚结果:九万罚款与店铺关停

10月6日,市北区物价局依据《价格法》第14条,对该店作出三项处罚:

1. 立即停止价格欺诈行为

2. 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3. 处以9万元顶格罚款

令人意外的是,在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时,该店已自行拆除招牌并停止营业。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店铺近三年涉及消费投诉23起,其中18起为价格纠纷。

官方回应:执法尺度引发争议

针对"二次出警系因店主报警"的质疑,110指挥中心出示的接警记录显示:当日23:47分接群众报警称"发生肢体冲突",民警3分钟内即抵达现场。这与商家主张的"正常经营受阻"存在明显出入。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只要存在胁迫行为,无论涉及金额大小均属公安机关管辖范畴。此次事件暴露出基层执法部门对"软暴力"行为的识别存在明显盲区。

行业警示:旅游消费陷阱新变种

此次事件与2012年三亚"天价石斑鱼"宰客案存在惊人相似性——两者均利用菜单标注漏洞实施欺诈。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国庆期间餐饮类投诉量同比激增37%,其中68%涉及价格争议。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采取三步应对:

① 立即固定菜单、支付凭证等证据

② 同步拨打12315与110双重备案

③ 要求商家开具正式发票

(本报道数据源自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行政处罚文书[2025]第03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庆消费监测报告及公开工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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