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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虾、鱼外包装呈阳性! 进口冷链食品入晋有新规(进口冷链食品再现核酸阳性)

2025-02-11人已围观

部分虾、鱼外包装呈阳性! 进口冷链食品入晋有新规

"《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新态势:部分产品外包装阳性与山西新规解读》

在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近期,部分虾、鱼等进口冷链食品的外包装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这一情况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严格的防控举措。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山西的管理,一系列新规应运而生,旨在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

一、部分虾、鱼外包装阳性事件详情

阿根廷红虾外包装检出阳性

据海关总署网站 11 月 30 日发布的消息,在对进口自阿根廷的 1 批次冻阿根廷红虾进行检测时,从其中的 1 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风险,按照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03 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迅速采取行动,暂停接受阿根廷水产品生产企业 Conarpesa (Continental Armadores de Pesca S.A.)(注册编号为 2267)的产品进口申报 1 周。 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暂时限制涉疫企业产品的进口,防止可能携带病毒的产品进一步流入国内市场,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

俄罗斯冻狭鳕鱼外包装检出阳性

同样在 11 月 30 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称,从进口自俄罗斯的 1 批次冻狭鳕鱼的 1 个外包装样本中也检测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依据相关规定,全国海关即刻启动防控机制,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加工渔船 Langusta JSC \"Kurilskiy rybak\"(注册编号为 CH-72H)的产品进口申报 1 周。 这一果断的措施是基于对疫情防控的高度重视,确保任何可能存在病毒传播风险的进口冷链食品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管控,以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阳性

此外,因从进口自厄瓜多尔的 1 批次冻南美白虾的 1 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03 号的规定,全国海关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厄瓜多尔水产品生产企业 OPERADORA Y PROCESADORA DE PRODUCTOS MARINOS OMARSA S.A.(注册编号为 477)的产品进口申报 4 周。 相较于其他国家的涉疫企业,对厄瓜多尔这家企业产品进口申报的暂停时间更长,这是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后做出的科学决策,充分体现了海关总署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严谨态度和精准施策,旨在更加有效地防范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扩散。

二、进口冷链食品入晋新规详解

为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山西的管理,山西省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新规,全面加强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防控。

总仓设置与管理模式

山西原则上在每个设区市设置一个总仓,对流入山西省境内的进口冷冻冷藏畜禽和水产等肉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通过设立总仓,能够将分散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起来,便于实施统一的监管措施,提高防控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总仓管理遵循严格的总仓管理、消杀检测、人员管理以及督查检查制度,坚决做到 “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 这意味着所有进入山西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消杀程序,同时对涉及的人员也要进行全面的防护和管理,确保在各个环节都能有效阻断病毒的传播路径。

信息档案与追溯体系建设

各个总仓需建立健全入场产品信息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批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品种、数量、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为后续的追溯和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同时,完善巡查、自查和问题整改等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新冠病毒污染风险。 在日常运营中,总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迹可循,建立起完整的追溯档案。 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问题源头,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核酸检测规范与应急处置机制

总仓的核酸检测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检验)机构负责对总仓冷冻冷藏肉品、环境、人员进行采样检测,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核酸检测的主要内容涵盖外包装、内包装及食品表面,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病毒的角落。 如果总仓核酸检测检出肉品、环境、人员样本呈阳性,检验机构需立即将结果报告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序。 检测呈阳性的肉品将被转入应急处置区,经专业的风险研判,若属于须无害化处理的情形,将通过应急处置专用通道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以防止病毒的进一步扩散和传播。

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对于进口冷冻冷藏肉品食品或包装核酸检测结果出现阳性的情况,山西省将实施 1 周至 4 周严控涉疫生产企业食品流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这与海关总署的防控措施相呼应,形成了内外协同的防控体系。 而对于流入山西省境内但未经省内总仓管理,私自储存、生产、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的行为,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对于那些拒不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严厉的处罚措施旨在强化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意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规定得到严格遵守,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面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频繁出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海关总署及时采取暂停涉疫企业产品进口申报等措施,有效防控疫情传播风险。 而山西省出台的进口冷链食品入晋新规,则从总仓管理、核酸检测、追溯体系建设以及违规处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构建了一套严密的防控体系。 这些举措的实施,对于保障山西乃至全国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合:海关总署网站山西省人民政府

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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